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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食品企业内部人举报,为食品安全多加一层“守护罩”

2024-09-20  |  来源: 潮新闻  
9月19日,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》,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导语

图源:IC photo

9月19日,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》,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《公告》明确,内部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、电话、传真、邮寄地址、窗口等渠道,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。经查证属实,负责调查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,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举报人应当予以奖励。

食品安全重于天,这是常识,对食品安全问题“零容忍”,这是底线。可现实情况是,即使消费者再火眼金睛,监管再严格巡查再到位,面对链条长、手段变幻无穷、隐蔽性强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新特征,也免不了出现盲点、盲区,给人们一种“防不胜防”的观感。

既然如此,那想办法扫清盲点、盲区,让食品安全问题无处遁形,就成了社会努力的大方向。可该从哪里入手呢?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人员主动站出来,投诉举报,确实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思路。

一来,他们更了解企业具体情况,知道哪个环节哪个链条出了问题,且更容易收集并掌握到实锤证据,能为解决食安领域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的难题,寻找到一个突破口;二来,他们的披露和举报也有利于让监管部门乃至公众,对食品安全领域加深了解,进而进行更直接有效的应对。这个过程中,放大的是行业的公开透明度,也能为行业的健康良性运转出力做贡献。此外,更是让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感觉到时时刻刻都处于被监督状态,明白什么叫做“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”。

如何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人员,愿意举报、敢于举报?这也是一个现实难题。毕竟趋利避害,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,也是人之常情,万一举报了,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,甚至陷于险境,正常人都会有所顾虑,觉得得不偿失。

在这样一个基本逻辑和事实之下,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政策,奖励食品企业内部人举报,上限还是100万,就让“破局”有了新的可能性。其实,针对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,给举报人以奖励,前几年就有政策规定出台,但具体到食品安全领域,面向企业内部举报人的政策落地,还是第一次。所彰显的是对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视,也为“吹哨人”制度的完善与健全,补上了一块重要拼图。

这一政策落地后的实际好处,是显而易见的。当勇夫式的企业内部“吹哨人”接连涌现出来,就相当于为食品安全多加一层“守护罩”,也是在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添砖加瓦。

对于企业内部的举报人而言,光有物质奖励还不够,还需要有安全保障以及精神层面的肯定与鼓励。只有三者兼顾,才能给足举报人底气、勇气、正气,进而实现观念的转变,更加坚定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这在此次政策中也有所体现,《公告》规定,要加强对内部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保护,企业不得以解除、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内部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。在征得内部举报人同意的前提下,可实施通报表扬、发放荣誉证书、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。

这一揽子举措,不仅是在保障举报人的正当权益,也是在守护社会良心,放大的是善的力量。每一个为公共利益挺身而出的人,社会都应该善待他们、保护好他们。“为他人抱薪者,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”‌ ,强调的也是同样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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